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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治区星火计划申报指南

一、支持技术领域

2014年自治区星火计划重点围绕农村区域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聚焦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本年度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为:(1)现代种业;(2)作物高效安全生产;(3)健康养殖与疾病防控;(4)林果业先进技术;(5)农产品加工和储运保鲜;(6)农机装备与农业设施;(7)循环农业与生态环境建设;(8)农业与农村信息化;(9)农村城镇化。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推动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支持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及入驻园区企业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组装集成农业技术,转化和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科研院所、大学与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在园区建设试验示范基地、研发基地等方式参与园区建设,加快科研成果开发与转化。

(二)支持农村中小微企业发展企业和品牌产品培育工作。鼓励农村中小企业围绕发展特色产业、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产品品牌培育亟需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以产学研相结合的形式,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支持围绕园区农业优势产业培育,提高农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能力、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重点引导和扶持一批地方龙头企业,农产品深加工的骨干企业,依托我区优势资源开发名优特产品,创建名牌,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规模效益。

(三)推进农村信息化和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工作基础,结合各类重点科技专项工作实施,推动农村科技信息资源集成与应用示范,加强星火科技12396信息综合服务。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支持“三位一体”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技术服务。

(四)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知识产权共享、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才的交流互动。

(五)加强星火科技培训。利用各地星火培训机构、星火学校,重点面向农民特别是农村科技致富能人、农村创业人员和向城镇转移就业人员等乡土科技带头人,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水平;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示范县市,发挥农村信息远程培训优势,开展远程培训。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1.符合自治区农业产业和技术政策,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行业发展规划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对县域经济协调发展有科技示范作用的项目。

2.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有效利用农业资源,节能、降耗的项目;

3.具有一定创新性,产品有市场,能直接带动农民增收,进行农产品加工及配套技术开发的项目。

4.跨区域的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5.原料来自在于农副产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生产新产品的项目。

6.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7.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的项目。

8.优先扶持有品牌、有特色、从事绿色、无公害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的中小型龙头企业。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组成产学研联盟进行申报。企业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2.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持续创新的意识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科技开发业绩;

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经营机制良好,没有知识产权纠纷。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必须符合银行信贷要求;

4.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三)具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支持

1.不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项目;

2.不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项目;

3.一般性技改或扩建等生产性项目和技术不成熟项目;

4.有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5.高耗能、高耗水和高消耗资源型项目;

6.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