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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自治区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在职业教育科研中的作用,以优秀的科研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形成一批符合中国制造202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职业教育、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发展需要的具有指导职业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成果,教育厅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自治区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具体工作由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和自治区职业教育学会负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2016~2017年度职业教育科研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小微课题。课题类别由专家评审确定。

(一)重点课题。研究我区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亟需破解的重大难题。课题成果具有较强的理论性、普遍性、针对性,可以为自治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一般课题。研究职业学校建设与管理、专业布局与调整、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课题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小微课题。研究聚焦教学一线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微观问题,课题成果具有实操性。

二、申报要求

(一)重点课题主持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含课题主持人);一般课题主持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课题主持人);小微课题主持人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含课题主持人)。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申报课题不做职称要求。

(二)与课题研究无关人员不得挂名。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得变更课题组成员。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作为课题主持人。与企业、行业联合申报课题和跨学科、跨院校、跨地区合作课题,课题组人数可适当增加。

(三)课题选题主要以《20162017年度自治区职业教育科研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为依据。该《指南》为申报提示选题方向和参考研究范围,申报者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指南》未涉及的课题,申报者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也可申报。

(四)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已经立项新疆职业教育学会20142015年度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

(五)每所学校推荐课题原则上不超过5项。

三、申报表填写要求

(一)每个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申报表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为20171230日。

(三)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或者论文论著;如有其他形式的成果,仅作为课题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文件、手册、教材、教案、软件、图片、录像等形式的,将不予通过。

(四)重点课题资助1.5万元研究经费,一般课题资助0.8万元,小微课题资助0.3万元。立项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经费。鼓励课题所在单位根据课题研究需要配套研究经费。

四、其他要求

(一)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要按照研究目标和完成时限,组织课题组成员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教育厅根据课题申报情况,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及时公示评审结果,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并根据研究进程开展中期检查。对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开展结题评审和成果认定。对立项后无故中断研究任务或不认真开展研究的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学校,将予以通报。

(三)申报起止时间:科研处20161115日起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1124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课题申报书A4打印,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人: 高莉

联系电话:0994-2341006   13699379190

电子邮箱:xjnzykyc@163.com

附件:1.20162017年度自治区职业教育科研选题指南

2.《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

2016年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