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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领域

——电子信息

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其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与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电子信息领域中七个方面的技术和产品:1、软件产品;2、计算机及网络产品、智能电子产品;3、通信产品;4、广播电视技术产品;5、信息安全产品;6、实用模式识别技术;7、智慧城市相关技术。

申请本年度电子信息领域项目的企业,请注意以下事项:

1.软件产品是指企业自主研发的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式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产品或系统。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专用软件不在基金电子领域软件产品支持范围内;

2.通信产品项目在申请时要有样机(品)并提供功能测试报告;项目验收时需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申请3G相关项目应符合国家已颁布的相关行业标准;

3.为特殊行业配套和服务的产品,要符合该行业管理中的有关规定,请在可行性报告中加以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某些特定行业的应用系统和专业类软件,按照应用特点划分在不同的技术领域、子领域和技术方向上进行支持:

(1)通信软件请参照本领域的通信产品子领域的有关技术方向;

(2)医学和临床医疗类软件请参照光机电一体化领域的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子领域;

(3)煤矿、建筑、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等安全生产过程监测、控制和管理类产品请参照光机电一体化领域的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等子领域;

(4)电力行业的运营和管理软件请参照光机电一体化领域的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子领域;

(5)节能优化软件以及智能仪表或手机、信息家电等面向特定应用领域和特定行业的嵌入式软件产品,请参照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光机电一体化或电子信息领域的有关技术方向。

(一)软件产品

软件产品是指以产品方式向使用者提供的应用于信息化建设中的,施于网络、计算机环境及各种数字化设备的计算机程序产品,与非产品形态的软件相比,它具有领域通用性强、规范化程度高和边际成本小的特点。

本年度创新基金将重点鼓励自主创新成分高、技术含量高、产品形态清晰、应用明确、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软件产品的研制、开发和出口,重点支持以Linux操作系统和android为平台的产品,同时鼓励发展跨平台的产品,特别是在系统软件、支撑软件、中间件软件、嵌入式软件、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产品开发软件、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图形和图像软件、金融信息化软件、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电子政务软件、电子商务软件、企业管理软件、移动互联网软件等软件产品方面,造就一批成熟的中国现代软件企业。

(二)计算机及网络产品、智能电子产品

(三)通信产品

(四)广播电视技术产品

(五)信息安全产品

针对我区信息化建设的紧迫需求,重点支持攻克信息安全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的信息安全产品。

(六)实用模式识别技术

针对我区反恐维稳的特殊需求,重点支持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所研究的生物特征包括指纹、手掌纹、虹膜视网膜声音(语音)、体形、个人习惯等方面的实用技术,要求识别率高、识别速度快,为新疆稳定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七)智能城市相关技术

支持在智能城市所涉及的信息基础设施、城市基础数据库、电子政务和城市信息安全、全方位的电子商务框架、城市交通系统智能化等相关领域的新型实用技术研究和应用。

——生物、医药及轻工

围绕生物、医药技术发展的特点和我区的具体情况,科技型中小企业本着“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方针开展创新活动,对临床前研究阶段(个别创新性强而接近临床阶段)、临床研究阶段及产业化阶段的生物医药类项目,将有选择的给予重点支持。

申请本年度生物、医药及轻工领域项目的企业,请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单位应提供已通过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对产品的检测报告(需要提供监督抽查检验报告、非委托检验报告,并有对产品合格与否的结论性意见),权威科技机构的查新报告(需在有效期内),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应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应为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相对应的批复文件,不应提供初审意见或预审意见等)评价报告或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医药研发型企业的研发类项目,要提供新药研究资料(临床前的应提供:药学、药效、药代、毒理、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等质控资料;临床中的应提供临床试验计划与方案、伦理委员会批准件、临床研究进展资料、临床研究批件);对于医药生产型企业的产业化项目,除应提供相关的药物研究资料、批件外,还需要提供GMP证书,以及下一步生产计划或合作生产的有关内容及材料。

2.研发中期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研究能力、人员和场所;申报项目应有完整的研究计划和切实可行的目标或技术指标,技术成熟程度要求至少已完成小试,验收时完成中试或产业化。对于创新性较高的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药3类以上、中药5类以上、生物药5类以上新药,在基本完成临床前的主要药学和药效研究工作后即可申请创新基金,在项目验收时应至少取得申请临床研究受理通知书。其余类别的新药品种需取得申请临床研究受理通知书或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后方可申请创新基金,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项目验收时应基本完成二期临床试验工作。在获得临床受理通知书后方可申请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时应基本完成二期临床研究工作。诊断及诊断试剂类产品申报时应获得相关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对于重大工艺创新的药物,要求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可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医药化工产品及药物中间体,要求提供与制药工业有较强关联的证明材料,制备工艺应达到中试成熟程度,并且具有明显的产品竞争优势,可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研发初期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人员和场所;申报项目应有比较完整的研究计划和切实可行的研究目标及技术指标,技术成熟程度应为已完成研发,处于小试阶段,可不提交检测报告,但必须提供由省级及以上有资质的科技查新部门出具的按项目产品名称和技术创新点进行检索的查新报告,提交自有或授权使用知识产权证明,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授权证书等,验收时至少完成小试。新药类项目应已开始基础研究工作,获得小试样品,初步通过急性毒性实验验证并至少完成1项主要药效学研究以证明项目具备新药研发前景。申报项目可不设定经济指标。项目验收时化药1类、中药4类以上、国内外未上市或国外上市国内未上市的生物药,完成相应的临床前主要研究工作并进入长期毒性研究;化药2-3类、中药5类、其余类别生物药应达到可申报临床或已取得临床研究受理通知书;其他类别的应已取得临床研究受理通知书或取得临床研究批件。未取得临床研究受理通知书的药品项目验收时应提供拟申报新药的各项实验研究资料作为验收依据。非新药类项目验收时应能达到中试水平并提供三批中试试验结果报告。

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及轻工领域中下列五个方面的技术和产品:1、医药生物技术与生物制品;2、中药与天然药;3、化学药;4、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5、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一)医药生物技术与生物制品

本年度优先支持创新性强,特别是已获(受理)专利的技术及产品和未曾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新生物技术新药;重点支持具有重要工艺专利和价值的药品。创新基金不支持简单的仿制品种;不支持简单的改变剂型和给药途径的品种。

(二)中药与天然药

为鼓励在中药研究上的技术创新,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按照中药现代化的有关要求,开发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中药、民族药将给予重点支持。创新基金不支持简单的类同方复方制剂;不支持简单的改变剂型和给药途径的品种;不支持简单的改变制备工艺的品种。

(三)化学药

重点支持的范围包括创新药物,根据国家有关药品分类办法规定的其它类型的新药,包括恶性肿瘤治疗、传染病防治药物,计划生育药物、慢性非传染病治疗药物,以及国外专利到期药品的仿制等;药物生产新工艺、新技术;以及药物安全支撑体系建设等。

创新基金不支持简单的改变剂型和给药途径的品种;不支持简单的改变制备工艺的品种。

(四)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

(五)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本年度对于具有重要市场前景及自主知识产权的轻工、化工生物技术、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和产品将给予重点支持。本年度不支持企业自产自用的产品,不支持化妆品、饮料、烟酒类、初级产品加工等项目及消毒类产品。

——新材料

材料是社会进步的物质基础和先导,对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起着关键的支撑作用。本年度新材料领域坚持“有限目标,重点突出,支持创新,发展产业”的方针,重点支持新材料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创新程度高、环境友好、市场前景好、低能耗的新材料项目。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新材料领域中下列五个方面的技术和产品:1、金属材料;2、无机非金属材料;3、高分子及复合材料;4、生物医用材料;5、精细化学品。本年度将具有原创性发明、产业关联度大的新材料及产品列入重点项目,侧重支持有利于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废弃物资源化、资源节约、节能环保项目,促进轻工、纺织、有色金属和石油石化产业振兴项目,促进人才、技术向新兴产业集聚的项目,有利于形成产品链的项目(技术服务)与产品等。

申请本年度新材料领域的项目,除应符合创新基金申报有关规定外,还须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研发中期项目技术成熟程度应为已完成小试,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应处于或已完成中试;提交近期按照项目产品名称和技术创新点进行检索的查新报告,报告须由省级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科技查新部门出具;自有或授权使用知识产权证明:专利申请被受理的须附受理通知书、专利说明书、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已公开或授权的专利须附专利(公开)说明书;技术创新应通过产品方式体现,产品须提供经国家或行业产品权威检测部门对样品的测试、检测报告;产品须有明确的可实现工业化的应用对象和产能指标,并提供用户试用报告,包括产品性能或使用情况的对比数据和评价意见;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企业须提交具有审批权限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文件或环评报告;特殊行业产品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产品认证、市场准入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等);

2.本年度不支持以资源消耗为代价的初级产品生产和粗加工项目;不支持简单借用纳米概念、不具有明显纳米材料尺寸效应的项目;不支持仅以开发技术为考核指标、无产品销售额的材料制备、加工和成型形项目;暂不支持火工品(其它不支持项目详见相关章节)。

(一)金属材料

本年度重点支持应用于轻工、石化、纺织等行业的高性能金属材料;铜、镍合金深加工制品;铝、镁、钛、铍、锂轻合金的深加工制品;具有高强、高韧、耐蚀、耐热、耐磨损的钢铁及其他金属材料;特殊性能合金以及粉末冶金新材料;锂、铷、铯功能性材料;低成本、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以及金属材料先进制备、加工和成形。

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环境友好、节约资源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高性能金属材料及其先进制备、成型形与加工技术,并且能够进行低成本、节能降耗的规模化制造。

(二)无机非金属材料

重点支持经过微观结构设计、准确化学计量和先进制备技术而获得不含有害元素且具有特定性能的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主要分为结构材料和功能材料两大类。

本年度不支持一般的建材、耐火及保温材料、水泥、混凝土助剂(可满足新疆冬季严寒气候特点的特殊功能型混凝土助剂除外)、普通建筑玻璃、日用和工业用器皿管棒玻璃、日用陶瓷、卫生陶瓷和建筑陶瓷。

(三)高分子及复合材料

重点支持新型高分子结构材料、功能材料及其低成本制备、应用技术,侧重支持新型生物基材料制备及降解技术、新型纤维和橡胶材料的制备和应用技术。

高分子及复合材料是新材料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支持:1.高性能高分子结构材料;2.新型高分子及复合功能材料;3.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化和高性能化;4.新型橡胶材料;5.新型纤维材料;6.生物基材料及降解产品;7.高分子材料的加工应用技术;8.高分子材料加工中的高性能助剂

(四)生物医用材料

重点支持采取高科技手段制备新型生物医用材料,通过改性、修饰等,增强其安全性、有效性,生产出符合国际标准的、能够普惠广大消费群体的生物医用新材料及产品。

生物医学材料是一类具有特殊性能,用于疾病诊断、治疗、康复和预防,以及替换人体组织、器官或增进其功能的材料。通过高科技手段对材料进行改性、修饰,增强其安全性、有效性,生产出符合国际标准的、能够普惠广大消费群体的生物医用材料及产品。

(五)精细化学品

重点支持通过精细合成新工艺或新加工技术、新催化技术等,实现清洁生产工艺和生产高附加值、高性能的精细化学新产品。发展精细化学品应通过突破系列精细合成、精细加工技术和新催化技术等,不断开发高附加值、高性能的精细化学品新工艺和新品种。当前的重点是以实现清洁生产工艺和生产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为目标。

煤化工产业重点支持煤焦油的精细化加工及其综合利用,即现有分离加工工艺的优化,提高轻油及萘、苊、酚等的收率及产品纯度;开发新工艺,例如通过络合萃取、特殊精馏和化学反应等,对煤焦油进行精细化加工,制备精细化学品。

——光机电一体化

机电产品和相应的生产装备种类与水平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基础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光机电一体化领域中下列七个方面的技术和产品:1、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2、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3、先进制造技术;4、新型机械产品;5、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6、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7、汽车行业相关技术产品;8、先进农牧业机械装备。

申请本年度光机电一体化领域项目的企业,请注意以下事项:

1.机械结构或方法的创新项目,必须已经取得了相应核心技术的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权(发明专利公告即可);

2.本领域中的软件类项目(基于PC的控制系统、医学专用软件产品、电力系统应用软件产品等),除必须提供用户使用报告外,还必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系统集成技术应用项目,必须提供示范工程用户使用报告;

4.成套设备或整机开发项目,必须提供原理样机检测报告或知名企业提供的用户使用报告(例如:医疗器械项目必须提供临床报告,电力设备项目必须提供电力行业管理机构认可的检测报告);

5.配套零部件项目,应提供整机厂的合作配套意向书和配套试验报告;

6.集成电路专用设备请参阅信息技术领域。

(一)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

设备运行的动态监测、设备间的协调控制、生产过程优化控制、生产状态监控、产品质量在线监控等工业生产过程控制技术。

(二)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高精度、高可靠性及更高的环境适应性的仪器仪表技术,微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总线化的仪器仪表技术。

(三)先进制造技术

创新基金支持以微电子和软件技术为特征的先进制造技术项目,用以构成自动化、柔性化、精密化和智能化的装置、设备、单元和系统,以实现优质、高效、低耗、清洁和敏捷的目标。

(四)新型机械产品

为了提高机电产品的质量、性能和使用寿命,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材料和降低成本,进一步增强我国机电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需要支持各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机械产品的开发研制。

(五)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

本年度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较高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升级换代的常规医疗设备产品,大型产品关键部件的国产化,以及适应社区医疗、生殖健康和突发事件需求的相关产品等。

对于申请本类项目的基本要求如下:

(1)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医学用途、设计方案、试验样机及其遵从的技术标准,并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能检测报告,以及证明其确有应用效果的临床试验报告,或动物试验报告(针对有创新性Ⅲ类医疗器械项目);

(2)中试阶段的项目,应提交国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产品注册证及正规、有效的临床试用报告;

(六)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

(七)汽车行业相关技术产品

(八)先进农牧业机械装备。支持先进农牧业机械装备的开发和示范,以高新技术带动和提升常规农业技术,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的提高。

——资源与环境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低水平消耗资源和对环境的高污染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两大核心制约因素,资源与环境问题正日益成为我国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2014年度,资源与环境领域将坚持“突出创新、支持集成、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的方针,重点支持下列六个方面的技术与设备:1、水污染防治技术、污水及非常规水资源化技术;2、大气污染防治技术;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4、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技术;5、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6、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

申请本年度资源与环境领域项目的企业,请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材料必须尽可能详细客观地阐述技术创新内容、产品、设备结构和特点,国内外同类技术经济指标对比及产品、设备投资与运行费用;技术原理、工艺路线不能笼统以高效、新型、广谱、特殊等文字描述,涉及到材料或药剂要给出基本的化学组成与合成原理;

2.申请项目必须要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不能是一些新概念性的或国内外没有验证过的技术。产品研发项目必须提供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意见,通过数据对比来证明其技术的先进性,且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技术集成项目必须提供应用示范用户意见,要有独特的实用性和可推广性;

3.研发初期的项目,也要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由高校或研究院所转移的技术,要有明确的产权协议,要提供小试或中试研制报告、同类技术性能对比报告(附数据来源出处);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4.应用于环保设备中的新材料、机电产品、零部件等请参阅新材料领域和光机电一体化领域;

5本年度不支持:(1)常规工艺技术装备组合的水处理技术;(2)20吨以下的锅炉脱硫除尘技术;(3)油烟净化技术(吸附、静电、喷淋);(4)技术含量低的用工业废物制造建材项目;(5)一次性餐具及相关材料技术;(6)未经安全评价的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生物菌剂技术;(7)室内空气净化空气清新剂及常规消毒技术;(8)低技术水平重复生产的低端微滤/超滤膜材料;(9)简单复配的水处理药剂与絮凝剂产品;(10)缺乏核心技术(关键部件仍需进口)、无扩展的自动监测系统或不符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采样制样设备。

(一)水污染防治、污水及非常规水资源化技术

本年度重点支持:煤化工、焦化等新疆优势工业行业废水处理、资源化技术与关键设备;甜菜制糖、淀粉加工、番茄加工、亚麻原料生产、乳品加工、果品加工、旅游业等具有新疆特色、季节性运营行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与关键设备;工业重金属废水处理技术与关键设备;麻黄素、棉浆粕等难处理废水适宜处理技术与关键设备;结合新疆区域特点的县城、村镇污水处理、资源化技术与关键设备;入湖(库)面源污染中氮磷去除技术与关键设备;新型水处理材料、药剂生产技术与关键设备;城市污水资源化技术与关键设备;工业园区污水资源化、零排放技术与关键设备;苦咸水淡化,高、高砷饮用水脱氟、脱砷技术与关键设备;饮用水源微污染物质处理技术与关键设备;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与关键设备。

(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本年度重点支持:燃煤等行业非常规污染物(CO2、重金属(汞、铅、砷、镉、铬等)、细颗粒物(PM10、PM2.5)、有机污染物等)控制技术与关键设备;城市污水处理气态污染(包括硫化氢、氨、生物气溶胶、有机硫化物、VOCs)有效控制技术与关键设备;工艺过程(储罐储槽、管道设备泄漏、物料挥发、污水处理等)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与关键设备

(三)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

本年度重点支持:含汞废物(废汞触媒、汞矿开采废渣、废含汞化学试剂)稳定化、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处置技术与关键设备;废弃电子产品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处置技术与关键设备;废弃农膜资源化技术与关键设备;采矿、冶炼、化工、石油化工等工业行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技术与关键设备;脱硫石膏资源化处置技术与关键设备。

(四)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技术

本年度重点支持:固定源细颗粒物(PM2.5)监测技术与仪器;大气颗粒物重金属在线监测技术与仪器;固定源汞监测技术与仪器。

(五)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

本年度重点支持:电石法PVC行业汞综合减排技术及关键设备;棉浆粕、麻黄素、甘草、亚麻原料生产等新疆特色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及关键设备。

(六)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

本年度重点支持:重金属场地污染治理、土壤修复技术与关键设备系统;污灌区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与关键设备。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保障。推动节能技术进步、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节能监管和技术服务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向。2014年度,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将坚持“清洁、环保、高效、可持续”的方向,依托新疆新能源资源的优势,重点支持以下三个方面:1、新能源与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和相关产品;2、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3、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

本年不支持:以往年度创新基金已给予较大支持力度,市场已形成规模产品的项目;对环境有污染的镉镍电池和普通铅酸电池。

申请2014年度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项目的企业,请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资料必须详细准确地阐述技术创新内容、项目产品和设备结构特点。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如成套设备或配套零部件项目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完成的产品样机测试报告或知名企业提供的用户意见,用户意见应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性能或使用期间实测的数据及情况分析;

2.提交项目的查新报告必须是当年度查新报告,报告须由省级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科技查新部门完成。专利申请被受理的须附受理通知书、专利请求书、专利说明书、摘要附图等,已公开或授权的附专利(公开)说明书;

3.工艺、装备系统集成技术应用项目,必须要有独特性和新颖性;

4.产品应符合国家和相关的产品标准。

(一)新能源与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

(二)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

(三)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

——高技术服务业

高技术服务业项目是通过资助服务中的技术创新活动,提升企业核心服务业务水平和企业的竞争能力,促进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群体的快速成长。本年度基金将重点鼓励和支持为行业和产业发展提供的高技术服务。支持的项目需要有一定的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集成创新,具有与服务相关联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服务对象明确、有望形成产业规模和品牌、能够凝聚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服务类项目。

高技术服务业项目立项审查的重点是技术创新性和商业模式创新,同时考察企业的行业背景、管理水平和服务经历。技术创新性表现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采用的技术的先进程度、作用和效果等方面。商业模式创新表现在服务方式和手段的创新、管理的创新、行业的适用程度、赢利能力等方面。

申请本年度高技术服务业领域项目的企业,特别请注意以下事项:

1.高技术服务业项目是指在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进程中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运用信息手段和高新技术,为生产和市场发展提供增值的、智力密集型的专业化服务类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应是一般企业单独完成成本高,须借助专业化技术服务手段来实现;

2.企业是以高技术服务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其提供的高技术服务是以赢利为目的,高技术服务收入应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并能够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

3.企业有较深的行业背景和独特的技术优势,有成功服务的经历,有明确的企业(机构)客户服务目标群体;

4.企业应是技术、知识和智力密集型企业,企业中具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高级专业人员的比例不少于20%;

5.企业须提供与该服务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或专有知识证明材料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提供相关用户报告;须附已有的技术服务合同。

6.项目验收时,企业须提供执行期内取得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并提供相关用户报告和项目执行期内项目实现的经济指标材料。

本年度不支持:科技成果与产品的交易和检测、科技(管理)咨询服务;服务对象为本企业(集团)成员或以会员费为主要赢利手段的服务等项目。公益性的服务项目不属于本指南支持范围。

二、支持对象

(一)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技术政策,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创新点明确,知识产权清晰,技术水平至少处于自治区先进;

2.产品或技术的应用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

(l)产品处于中试阶段的项目,应已完成产品的样品或样机,并已有完整合理的生产工艺以及有效的生产及市场经营计划;

(2)产品处于规模化阶段的项目,应已是成熟的产品并且小批量进入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承担技术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新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中试和生产。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主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技术创新基金优先支持的对象

1.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出口创汇的项目。

2.优先支持经营业绩良好、管理科学、项目产品通过国际或国内的质量认证体系、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的企业。

3.优先支持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相关技术和产品的实施。

4.重点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特区,天山北坡高新技术产业带、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项目,请结合当地发展优势、国家产业化基地的工作思路,发挥区域优势,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包上报。

5.对南疆地区申报的项目,可予以倾斜支持。

(四)技术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的项目、单纯的设备引进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和一般加工工业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有纠纷的项目以及对社会和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2.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好的企业、中方拥有股权不足51%的企业、非技术性的服务企业,以及纯贸易企业等。

3.已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和自治区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三、支持方式

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可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初创期企业是指2010年9月1日以后在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即成立时间在36个月以内),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36个月的企业。项目评审时,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将采用不同的财务评审指标体系。

根据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技术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股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一)贷款贴息

1.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较高技术水平,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及产业化,银行已经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2.注册资本大于30万元,职工人数小于500人,资产总额不高于1亿元;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亿元;

3.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2014年度贷款贴息项目以2013年1月1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二)无偿资助

1.主要用于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启动资金、技术创新产品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2.注册资本大于30万元,职工人数小于300人,资产总额小于5000万元,年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

3.项目阶段投资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企业有与申请技术创新基金数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申请额不大于净资产,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生物医药类项目可三年)。

(三)资本金(股本金)投入

1.资本金投入主要用于支持技术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

2.资本金投入的目的是引导其它资本的投入。技术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一般要求至少有一家以上投资合作伙伴一起投资。技术创新基金投入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

3.企业资金来源应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4.技术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的资金,原则上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收回。